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淑玲)一對再婚10年的夫妻,在房產拆遷之際鬧離婚。兩人離婚訴訟期間,丈夫彭某將自家院落以繼承權糾紛訴至朝陽法院,並拿到了將所有家產歸兒女繼承的民事調解書,而妻子楊女士則以不知情為由,認為對方侵權,故將彭某及其3個兒女告上朝陽法院,要求撤銷該司法調解書。前天,朝陽法院就該案宣判,判決撤銷了該份民事調解書。
  當天,朝陽法院還通報了另外3起“第三人撤銷之訴”案件。法院發佈稱,在司法實踐中,部分當事人會採取惡意、虛假訴訟的方式,通過生效裁判,來處分案外第三人的物權,或通過惡意訴訟逃避債務,侵犯真實債權人的債權。該類案件具有一定隱蔽性。
  為防止案外人合法權益被惡意或虛假訴訟侵害,新修改的《民事訴訟法》增設了第三人撤銷之訴制度。一旦第三人瞭解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受侵,便可向法院提起訴訟,申請撤銷法院的判決或調解。而此前,第三人發現遭受侵權後,只能通過申請案件再審,或在案件執行時,提出執行異議或執行異議之訴進行。  (原標題:朝陽法院發通報惡意虛假訴訟連遭撤銷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mbvelbd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